《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杜絕瓦斯超限事故,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穩定運行而制定的詳細管理規定。該制度明確了無計劃停電停風的定義,即凡是未經批準擅自停止主通風機或局部通風機運行,或因高低壓供電系統故障、電氣機械事故等原因導致的突然停電停風均屬于無計劃停電停風,并要求嚴格登記和上報。文件強調建立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四位一體管理體系,明確各層級職責,包括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監督維護通風設施等。此外,針對局扇管理,規定了專人負責制及嚴格的報批流程;對高瓦斯礦井掘進作業提出了“三專兩閉鎖”、“雙電源雙風機”的安全裝備要求;并制定了詳細的電纜巡檢與維護制度。最后,針對緊急情況下的停電停風處理流程進行了詳細說明,確保事故發生時能迅速響應,保障人員安全。
《防止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各類煤礦企業,尤其是存在瓦斯風險的高瓦斯礦井。本制度主要面向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層、生產部門、通風部門、機電部門以及安監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這些人員需要根據自身職能范圍,嚴格執行管理制度中關于通風設施管理、無計劃停電停風預防、應急處理等方面的規定,確保礦山安全生產,減少因停電停風引發的安全隱患。同時,也適用于參與煤礦建設、運營維護的第三方服務商,幫助他們了解并遵循相關安全標準和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