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塵區區長職責》講解了防塵區區長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任務和責任。該文件闡述了防塵區區長作為本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需全面負責本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傳達上級相關安全生產文件。文件描述了防塵區區長需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確保這些措施得到有效的實施。為了保證安全生產,防塵區區長要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不強令員工冒險作業。文中提到每周定期召開全區事故分析會,依據安全獎罰規定對安全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同時組織好每周的安全活動日。為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與技能,防塵區區長經常組織安全培訓教育,開展安全活動,定期組織各工種的技術考核,并確保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此外,文件強調了防塵區區長要經常組織綜合防塵檢查工作,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對于難以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礦安全生產委員會匯報。最后,《防塵區區長職責》還指出其需要組織事故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對因本區員工違章造成的重大事故負主要責任。
《防塵區區長職責》適用于煤礦企業的防塵區管理部門,特別是防塵區區長及其直接下屬管理人員。它為防塵區區長明確了在日常生產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指導他們如何有效地管理和監督本區的安全生產工作。此文件也為其他相關人員提供了了解防塵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依據,有助于提高整個防塵區乃至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