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機停送管理制度》講解了霍爾辛赫選煤廠對廠區風機管理的具體措施。該制度指出,選煤廠共有105臺風機用于抽排瓦斯、煤塵和粉塵工作,其中原煤30臺已使用3年,破碎車間、主洗車間、產品車間共75臺已使用1年。鑒于這些風機的使用時間已達使用壽命,部分零部件開始老化損壞,為確保風機正常運轉,針對不同系統制定了詳細的風機啟停規定。對于原煤提升系統,在井下提煤時開啟風機且不得隨意停止,提煤后關閉所有風機;原煤倉儲系統的風機需保持常開狀態;生產系統在生產啟車時必須開啟所有風機,生產期間不得隨意停止風機,生產停止后關閉所有風機;產品倉儲系統的風機同樣需要保持常開;產品裝車系統在產品裝車啟車時必須開啟所有風機,裝車停車后關閉所有風機。此外,由于塊煤倉上、倉內風機集控室無法控制,由主洗生產班組負責這些位置風機的啟停,而集控室則負責其他所有風機的啟停。
《風機停送管理制度》適用于霍爾辛赫選煤廠內的各個生產環節。具體包括原煤提升系統、原煤倉儲系統、生產系統、產品倉儲系統以及產品裝車系統等區域的相關工作人員。本制度不僅為風機操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還為維護管理人員提供了設備管理和保養依據。通過嚴格執行該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各系統風機的安全運行,防止因風機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提高整個選煤廠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