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參加班前會、現場交接班制度》講解了單位領導需要合理制定本單位干部現場交接班計劃,確保每班有一名副職(含工長)及以上隊干部跟班,進行現場指揮,實現生產指揮、隱患排查、技術指導和交接班均在現場完成。該制度強調了跟班干部在交接班時必須詳細交代重大隱患及處理情況,并向調度室匯報,同時要求做好相關記錄,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此外,制度規定安質科對跟班干部的現場交接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以確保制度執行到位。跟班干部還必須按時參加班前會,與工人同上同下,并在作業現場進行安全巡查,一旦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遵循“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除不生產”的原則。跟班干部需確保交接班在指定地點完成,最后一個離開作業現場,否則將按照細則進行處罰。
《干部參加班前會、現場交接班制度》適用于各類生產型企業,尤其是涉及高風險作業的企業,如礦山、化工、建筑等行業。這些行業通常面臨復雜的工作環境和較高的安全風險,因此需要嚴格的班前會和交接班制度來保障生產安全。該制度不僅適用于企業內部的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也適用于一線操作人員,確保每位員工都能了解并遵守安全生產規定。通過嚴格執行該制度,企業可以有效預防安全事故,提高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