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規作業管理辦法》講解了礦井在進行臨時性、缺乏程序規定的非常規作業時,為了提高安全和管理技術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具體管理措施。該辦法描述了成立以高金波、李繼田為組長的管理機構,并明確了相關專業管理內容細則,包括對溜煤眼、通風立眼等常見非常規作業工程進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文中強調安全技術措施是確保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通過嚴格管理申請、審查、審批、關閉等環節,確保施工作業受控。當作業環境或條件發生變化、作業內容改變等情況出現時,應及時取消作業并重新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此外,該辦法詳細規定了書面審查和現場核查的具體流程,包括確認作業內容、支持文件、安全措施以及現場設備工具、人員資質等各方面情況,只有在現場核查合格后批準人才能簽署安全技術措施。
《非常規作業管理辦法》適用于煤礦企業在生產或施工作業區域內工作程序未涵蓋到的所有非常規作業活動。這包括但不限于溜煤眼、通風立眼、綜采工作面搬家倒面等工程。此辦法主要針對需要進行臨時性和無固定程序規定的作業活動的企業和員工,特別是涉及這些非常規作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一線操作工人。它不僅為煤礦行業提供了規范的操作指南,也為其他可能涉及類似非常規作業的工業企業提供了參考框架,有助于確保所有相關人員在執行此類作業時能夠遵循科學合理的流程,保障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