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清單》講解了多個污染物在不同地點和區域的排放情況,以及相應的控制標準、措施與責任單位。該文件涵蓋了從機械車輛尾氣到施工便道揚塵等17項具體污染源辨識與評價內容。對于大氣污染物,《污染源清單》描述了包括機械車輛尾氣排放、噪音排放、光污染、煙塵等在辦公區、施工區或村莊內的排放去向,并指出需遵循國家或地方標準采取加強維修保養、隔音、隔光等措施。針對水體污染物,如生活污水、施工污水及含油污水的排放去向為土地或水體,均需按照地方政府文件標準進行隔油池沉淀處理或交由收納部門處理。對于固體廢物,《污染源清單》提及鋼筋作業廢料、生活無害垃圾、有害垃圾及含重金屬廢物的排放地主要集中在生活區、梁板場等地,要求遵循國家或地方標準進行回收統一處理、分類堆放交收納部門處理。此外,還特別強調了實驗廢液的嚴格管理,禁止排放并收集后交收納部門處理。
《污染源清單》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尤其是涉及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的企業和項目部。它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污染物管理和控制指南,幫助確保各項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規要求。這份清單不僅對環境保護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具有重要參考價值,也是企業內部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和完善的重要依據,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環境管理水平和社會責任感。同時,它也適用于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的政府部門,用以監督和指導施工單位落實環保措施,保障周邊居民生活環境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