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水害重點部位巡回檢查制度》講解了礦井在雨季期間,針對可能遭受水害的重點區域進行系統性檢查的具體內容和管理措施。該制度詳細規定了對礦井周圍老空的檢查項目,包括老空位置、開采情況、地質狀況以及水文地質信息,特別是強調了老空與地面水體的關系及其在雨季的積水風險。文件還描述了地面工業廣場防治水工程措施的檢查要點,如工業廣場選址是否避開洪水威脅、防洪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狀況、廢棄物堆放的安全性等。為了確保這些檢查的有效實施,文中提出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例如建立專業的探放水作業隊伍、編制年度及中長期防治水計劃、組織定期檢查并制定相應整改措施、配備必要的物資和設備、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進行水文地質調查和觀測、留設防水煤柱、建立預測預報機制等。此外,文件還特別強調了井下防治水工作的具體要求,如主排水泵檢修、聯合排水試驗、水溝水倉清淤、嚴格執行探放水原則、采取安全技術措施應對透水預兆,并要求及時匯報和處理突發險情。
《雨季水害重點部位巡回檢查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在雨季面臨潛在水害風險的礦區。該制度不僅為管理層提供了指導方針,也為一線員工明確了具體操作規范。通過這套制度,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因降雨引發的水害事故,保障礦井安全生產。它適用于所有涉及煤礦開采的企業,尤其是那些位于易受洪水影響地區的礦山,能夠幫助相關單位建立健全的防治水體系,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