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建立要害崗位操作程序的重要性,明確了制度的適用范圍為所有被定義為要害的崗位。文件詳細劃分了不同類型的重要崗位,包括生產指揮決策崗位如調度室、總控室,掌管重要機密崗位如電話總機室、檔案室,對生產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崗位如高低壓配電室、合成塔等,重要動力設備崗位如冰機、水泵、壓縮機等,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倉庫和使用崗位,并強調了貴重稀有機器和備件的安全管理。此外,該制度還規定了人員調入要害崗位前需經過嚴格審查和培訓,確保其具備必要的素質和技術能力。對于進出要害崗位的人員,實行嚴格的出入控制措施,只有特定授權人員可以進入,且外來人員需經過審批并接受基本安全教育。同時,制度要求操作人員加強機器設備的維護與檢查,嚴格執行交接班記錄制度,并在檢修期間安排專人看守關鍵設備,防止零件丟失或損壞。針對防護方面,規定要害崗位應配備必要的安全保衛設施及防護器材,確保人員熟悉這些器材的使用方法。
《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尤其是那些擁有關鍵生產設施、儲存危險化學品、處理敏感信息的企業。它為企業的安全部門、保衛科以及具體負責要害崗位操作和維護的員工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幫助他們識別并保護企業內的核心資產和高風險區域。通過遵循此制度,企業可以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同時也為應對突發情況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