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性安全檢查制度》講解了企業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及演練情況,確保應急物資配備與存儲符合標準,并強調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或簽訂救援協議的重要性。該制度深入探討了礦井通風系統的合理性、設施完善度以及設備完好狀況,包括反風演習、瓦斯抽放系統運行和防突措施執行情況。對于礦井內的火區管理和水害防治措施,《預防性安全檢查制度》也進行了詳細說明,確保各項防滅火和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此外,該制度還涵蓋了機械通風實現及其系統合理性、通風和提升運輸設備的安全可靠性、防滅火及水害防治措施的嚴格執行情況。針對尾礦庫的安全管理,《預防性安全檢查制度》明確了觀測監控設施的可靠性和庫區周圍地質隱患排查,強調不得超量儲存或超能力生產,同時規定了專職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要求。最后,該制度對生產裝置的開停車安全規程建立與執行情況、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以及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距離、消防設施和應急器材配備情況進行了嚴格檢查,確保儲罐區的安全制度、儀表報警裝置正常運行。
《預防性安全檢查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企業,特別是煤礦開采、化工生產、尾礦庫管理等行業領域。這些行業具有較高的安全風險,需要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以確保生產過程中能夠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預防重大事故發生。通過遵循該制度,企業可以有效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