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講解了煤礦企業中“一通三防”工作的具體要求和實施辦法。該制度明確了企業法人代表為第一負責人,技術總工為企業技術負責人,并強調以自主保安、業務保安為核心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它詳細規定了入井人員管理,通風系統布置,風量測定與分配,局部通風機使用,禁止超通風能力生產,通風設施可靠性保障,反風設施安設,放炮作業規范,巷道貫穿安全措施,監測監控系統的管理,瓦斯檢查,電氣設備防爆要求,管理人員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以及主扇風機配置等多方面內容。通過這些規定,確保礦井“一通三防”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崗位和個人,以杜絕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一通三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所有企業和相關從業人員。特別是對于煤礦企業的管理層和技術人員而言,這份文件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幫助他們理解并執行有關“一通三防”的各項規定。從礦長到班組長,從技術人員到普通礦工,每一位涉及煤礦生產和安全管理的人都應遵守此制度中的各項要求。它不僅有助于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還能有效預防和控制煤礦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安全隱患,確保煤礦生產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