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周邊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和圖紙交換制度》講解了為加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構建礦井水害防治工作體系,提升礦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類水害事故發生,保證礦井安全生產而制定的具體措施。制度規定了水文地質資料和圖紙在交換時都必須加蓋公章,并且需要一式四份,一份由周邊礦保存,一份由本礦存檔。要求圖紙每月進行一次填繪,確保其與本礦實際情況相符。對于水文地質資料,則強調要定期更新,同樣要保證與本礦實際相符。該制度還明確了建立定期交換機制,規定每季度至少交換一次相關資料和圖紙。此外,為了確保資料的安全與可追溯性,設立了專門檔案用于存放這些資料和圖紙,并要求相關資料和圖紙必須保存一年以上。
《與周邊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和圖紙交換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煤礦開采的企業,特別是那些位于地質條件復雜、水文環境多變區域的煤礦企業。這些企業在日常運營中面臨著較高的水害風險,通過遵循此制度,可以有效提升自身對水文地質狀況的掌握程度,增強應對水害事故的能力,保障生產安全。同時,它也適用于負責監管煤礦安全生產的相關政府部門,作為監督煤礦企業落實水害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