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藥車司機安全技術規程》講解了運藥車司機在執行任務時必須遵守的一系列嚴格的安全規范和技術要求。該規程闡述了司機需要遵循礦山一般安全規程、廠內道路運輸規程以及交通規則,確保出車前檢查車輛方向、剎車、喇叭等部件正常可靠,避免帶病車輛運行。文中強調運輸炸藥車輛需設置明顯危險標志和導除靜電接地裝置,并規定柴油車排氣管須裝設防火帽。規程描述了駕駛室僅允許押運及領路人員乘坐,且對行駛速度進行了嚴格限制,在采場和庫區內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其他道路不超過40公里/小時,嚴禁超速。文件提到運輸途中禁止吸煙并遠離明火,要求按照指定路線行駛,并對裝卸炸藥過程提出了輕拿輕放的要求。此外,規定了每次運輸散裝藥和小藥卷的具體重量與數量限制,雷管需放置于專用保險箱內且數量不超過400發。司機必須在押運人員指引下將炸藥送至指定地點,完成核對簽字后返回,不得擅自轉交或挪用炸藥,確保物品不丟失。最后,規程指出遇到惡劣天氣時需制定安全措施并經領導許可后方可出車。
《運藥車司機安全技術規程》適用于涉及礦山爆破作業的運輸環節,尤其是負責運送爆炸物品如炸藥和雷管的車輛駕駛員。它不僅為從事這類高風險運輸工作的司機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也適用于相關安全管理機構和企業的培訓教材,確保所有參與人員都了解并遵循嚴格的運輸標準。該規程同樣適用于監督運輸過程的押運員和其他管理人員,以保障整個運輸流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