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地面與井下)崗位安全責任制》講解了運輸工在進行礦車運輸作業時應遵循的具體安全規范和責任要求。該文件描述了下放空車前必須檢查剎車裝置、軌道等關鍵設備的安全狀況,確保所有保險裝置完好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文中提到電機車司機開車前要發出信號并檢查車輛的各項安全性能,禁止開快車、超載運行或搭載無關人員,并且在轉彎或進入車場時需提前警示。對于空車下放后的操作,規定至少有一人在井口觀察一定距離,以便及時處理突發情況。重車升井時也安排專人監控自動摘鉤器,防止意外發生。此外,強調在自溜過程中嚴禁剎飛車、攔快車以避免傷人事故,并指出地面調度絞車拉重車的數量限制以及禁止倒拉車或拉掉道礦車。
《運輸工(地面與井下)崗位安全責任制》適用于煤礦或其他礦山企業中負責礦車運輸工作的員工,包括但不限于地面與井下的運輸工人及電機車司機。這些規定旨在保障從事此類工作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同時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的安全隱患。適用于需要嚴格遵守安全規程的礦山運輸行業領域,有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為從業人員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