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區裝巖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運輸工區裝巖機司機作為主井底裝煤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三大規程,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崗位職責包括嚴格遵守“三大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確保持證上崗;工作前需全面檢查耙裝機各零部件,發現較大問題及時匯報并處理,禁止帶病工作;熟悉裝巖機的結構、性能等知識,工作中如遇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按規定牢固安裝回頭輪,鋼絲繩超過磨損限度應及時更換;確保卡軌器和護繩欄齊全可靠;工作時嚴禁前方站人或進行其他工作;同時嚴格執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責任追究部分指出,對于不按規程操作、違章冒險作業等行為將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事故預兆或隱患不上報、阻礙事故調查等行為也將依法給予開除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將追究法律責任。裝巖機司機對其工作中的違章作業、未及時整改安全隱患、耙裝機帶病運轉及故障未及時匯報等情況負直接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接受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運輸工區裝巖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運輸工區裝巖機司機崗位。該文件為這些司機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和行為規范,確保其在執行日常任務時能夠嚴格遵循煤礦安全生產的專業要求。這不僅有助于保障個人的安全與健康,也對整個礦區的安全生產環境起到積極的維護作用。此外,它還明確了在不同違規情形下的具體責任追究措施,促使裝巖機司機提高安全意識,避免因疏忽或違規操作引發安全事故,保證礦區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