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藥庫安全職責》講解了炸藥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具體職責與操作規范。炸藥庫負責安全保衛及入庫、出庫、庫存的責任,明確規定非持證人員不得進入庫房。炸藥庫依據領藥人員出示的安全科開具的“出庫單”和“放炮證”,并在安全員監督下發放炸藥,確保發放過程的安全性和合規性。每天當班需記賬并掌握好微機上報時間,一旦出現鎖機或違規行為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所有回執單、出庫單需由當班值班員簽字后返還供應科。爆破器材發放手續必須齊全,帳目清晰,確保日清月結,實現帳、卡、物三對照。為防止火工品變質和自燃自爆,嚴格實行“先入先出”制度不積壓,并且不合格產品禁止發放?;厥帐S嗷鸸て窌r需核對數量并在回執單上簽字確認。庫房內火工品材料應擺放整齊,設施清潔,地面無雜物積水,以保持良好工作環境。滅火器、砂箱、鏟子、防火水桶等消防設備需經常檢查保證完好有效,同時確保通風良好。變質或報廢的火工品要專室存放妥善保管,高度不得超過規定。庫房必須保持關閉狀態并定期檢查維護。此外,建立健全各項記錄和臺帳也是必要的。
《炸藥庫安全職責》適用于涉及使用和管理炸藥庫的相關企業和單位,特別是那些從事礦山開采、工程施工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企業。該文檔為這些企業的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以及安全監督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和安全管理制度,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國家關于炸藥庫安全管理和操作的各項法規和標準。通過遵循這些職責要求,可以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