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銷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運銷科在煤炭運銷、選煤工作中的安全職責與責任追究制度。該文件明確了運銷科作為礦煤炭運銷和選煤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門,需要確保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以實現產銷平衡。其安全職責涵蓋從裝車、裝船的安全保障措施,如防止偏載、集重并做好捆扎工作;到車運系統、船運系統以及地銷系統的設備管理與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還包括煤炭銷售計量的準確性管理、選煤質量達標、煤炭配裝符合優混煤標準以及統計工作的精確性,確保不出現虧倉或漲倉現象,并且煤款結算嚴格遵循款到發煤的原則,杜絕賒銷行為。對于未能有效落實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或者違反財經紀律等情形,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不僅會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還會給予經濟處罰。
《運銷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內的礦山企業,特別是涉及煤炭運銷和選煤作業的企業部門。它為運銷科的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包括負責煤炭運輸過程中的安全保障、設備管理、質量控制、計量統計以及財務結算等多個方面。通過這份文件,能夠幫助相關人員了解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同時明確了如果因履職不當而造成安全事故或經濟損失時應承擔的責任類型,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促進企業內部安全管理機制的有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