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制度》講解了為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穩定進行,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杜絕重大生產事故發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該制度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作業規程以及總部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針對石灰石礦山、平峒溜井、炸藥庫、加油站、發電分廠、變電站等可能引發坍塌、傾覆、壓埋、爆炸、火災、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等事故的場所的重點監控范圍。描述了檢查頻率,包括班組每天檢查一次,分廠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同時涵蓋了安全檢查內容如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安全預案落實情況、設備防護設施運行狀況及隱患整改情況。文檔還提到安全管理部門定期與隨時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責任制落實、規章制度執行、持證上崗、技措落實、隱患整改及事故處理上報等內容,對重點危險源每三個月進行全面檢查并研討問題。強調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以提高管理水平,要求每次檢查有記錄,隱患整改有反饋,實行負責人簽字制度。此外,建立了月報制度和完善監督網絡體系,突出重點完善程序,加大對安全隱患查處力度,要求各班組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開展動態監控,及時整改問題。
《重點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重大危險源的企業,特別是涉及礦山開采、儲存易燃易爆物品、電力供應等行業的企業。它不僅為企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也為相關部門在日常運營中如何有效預防和應對潛在的安全風險指明了方向。適用于需要對特定區域或設備進行嚴格監控管理的企業,這些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面臨較高的安全風險,通過實施此制度能夠更好地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提升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