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通風機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礦井機械通風的必要性與具體要求。該文件強調每一礦井必須采用機械通風方式,并且明確指出主要通風機應當安裝在地面,同時需要配備同等能力的備用風機以確保在10分鐘內能夠啟動。文件禁止將局部通風機用作主要通風設備使用,強調其適用范圍和限制條件。文檔詳細列出了主要通風機房內的安全配置需求,包括水柱表、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以及直達調度室的通訊工具,并規定機房不得挪作他用。文中明確了專人管理的重要性,管理人員需記錄每日運轉情況并及時上報異常狀況。對于24小時連續運轉的要求,文件也做出了嚴格規定,任何情況下停風均需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獲得高層批準。此外,當遇到停風情況時,必須開啟井口防爆門及相應風門,確保安全。
《主要通風機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所有涉及礦井作業的企業和機構,特別是那些依賴于地下開采活動的單位。它為煤礦、金屬礦山以及其他非煤礦山的主要通風機操作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指導方針,確保這些場所的空氣流通系統安全可靠。此文件不僅適用于現有礦井設施的安全維護,也為新建或改建礦井提供了一個清晰的標準框架,幫助相關從業人員理解自身職責,確保礦山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行,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健康與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