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綜采隊長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要求。該責任制明確指出,綜采隊長需根據礦領導的要求實行定崗定人制度,嚴禁擅自增加崗位人員。責任制強調出勤人員工分的考核必須認真詳細,不得徇私舞弊,否則將受到嚴厲處理。每班需要組織好班前會,掌握當天出勤人數及入井情況,合理安排生產任務,確保完成公司下達的月度任務。綜采隊長要堅持跟班作業,負責全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優先保障安全再考慮生產,及時排除隱患后才能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同時,綜采隊長要及時向總經理或礦長反映井下不安全情況以及職工的思想狀態,做好思想工作,并每天匯報人員出勤、產量、入井安全檢查情況和指令執行情況,完成職責范圍內的所有工作。此外,每月需召開隊務會議,布置生產計劃并總結前期工作,至少每旬向礦領導匯報一次。對于上級機關檢查出的安全問題,綜采隊長要迅速落實解決,并組織全隊職工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在瓦斯濃度不超過3%的情況下,負責就地排放工作,嚴格執行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
《綜采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綜采隊長這一職位。它為綜采隊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和行為規范,確保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嚴格遵守安全規定,保障生產過程的安全與高效。本責任制不僅適用于國有煤礦企業,同樣適用于各類民營煤礦企業中擔任類似職務的人員。通過遵循此責任制,綜采隊長可以更好地履行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職責,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