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工作面管理規定》講解了為確保綜采工作面回采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考核辦法。該規定強調工作面必須嚴格遵循“八條線”、“八完好”的標準及質量標準化要求,對未達標的情況進行了詳細說明。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高度若低于1.8米則視為不合格;支架吊斜總數達到20架或連續5架咬架也視作不合格。兩巷超前抹帽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同樣按不合格處理。對于支架初撐力或工作阻力不達標的,以及因管理不善導致的壓機頭、漏頂事故、冒頂等情形,規定明確了責任人將被認定為一般“三違”,輕微“三違”或者更嚴重情況如歪架(垂直頂板超過5度)按輕傷事故處理,倒架則按重傷事故處理。此外,其他未盡事宜需遵照相關文件執行。
《綜采工作面管理規定》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綜采工作面管理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它為這些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和行為規范,有助于他們明確在日常管理和操作中應遵循的標準,確保工作面的質量和安全。通過嚴格執行此規定,可以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提高生產效率,維護煤礦企業的正常運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