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治理辦公室職責范圍》講解了綜合治理辦公室的核心職能和工作流程。該文件闡述了辦公室需要及時、全面且準確地收集全礦綜治情況與信息,為礦領導和綜治委成員決策提供支持。描述了根據綜治委的部署,動員各方力量確保礦山穩定和安全生產,創建平安礦區的任務。文件還提到檢查、監督、指導、考核各單位綜治工作的職責,并解決綜合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嚴格執行獎懲制度。同時,辦公室要向礦領導及綜治委匯報綜治情況,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部門反映單位在綜合治理中遇到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分享好的經驗和做法。文中強調經常分析礦區治安形勢,排查治安亂點和突出治安問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重點整治,限期改善治安狀況。說明負責礦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考評工作,對存在隱患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或黃牌警告,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事件的單位提出否決和責任追究建議并督促整改。最后提及管理綜治委和辦公室的印章、重要文件及檔案整理歸檔工作。
《綜合治理辦公室職責范圍》適用于各類礦山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部門,尤其是設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企業。這些企業可能涉及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等不同類型的礦山開采行業。它為相關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幫助他們理解自身在保障礦區安全穩定方面所承擔的具體職責,包括信息收集、政策執行、監督檢查、問題處理以及檔案管理等多個方面,確保綜合治理工作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