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部綜合科文秘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煤礦企業中綜合管理部綜合科文秘崗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與任務。該責任制強調文秘崗位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同時,文件明確了文秘人員需要在綜合辦主管的領導下負責綜合辦文秘工作,包括起草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文件以及領導講話稿。此外,還承擔著公司辦公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任務,并對有關會議決議、決定以及公司領導交辦事項進行催辦和督辦。文件指出該崗位負責煤礦信息的整理與上報工作,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地傳達給相關部門。并且,文秘崗位還需負責綜合辦檔案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保證檔案資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綜合管理部綜合科文秘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綜合管理部,尤其是綜合科從事文秘工作的人員。這些人員需要熟悉并嚴格遵守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確保所有文件的起草、會議記錄、信息整理及檔案管理工作都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該責任制不僅為文秘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也為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提高整個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