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技術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通風技術員在礦井通風與安全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和工作內容。該制度描述了通風技術員需在業務上接受通風科長的領導并向其匯報技術工作,同時參與礦井主扇和局扇的性能試驗。文中明確了通風技術員負責實施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方案,并向全體職工貫徹三大規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政策文件,建立貫徹記錄。文件指出通風技術員要依據培訓計劃對全體職工進行技術業務培訓并考核,配合推廣先進技術和經驗,參加科技攻關。此外,還規定了通風技術員要領導測風員、測塵員及儀修組的工作,負責礦井配風計劃實施和瓦斯計劃圖表編制,檢查實施情況,組織儀表校正維修工作。針對井下實際情況制定局部風量調節方案,報批后組織實施。確保隊內技術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按時準確上報報表,做好調度業務管理,深入井下檢查一通三防工作,及時發現處理問題并向領導匯報,定期對井下瓦斯檢查點進行檢查,根據礦井瓦斯動態報告重點檢查有瓦斯涌出可能的地點,按時填制旬報送審。
《通風技術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涉及礦井通風安全的相關崗位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從事礦井通風技術管理的人員,如通風技術員等。對于這些人員來說,本責任制為其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使其能夠按照規范要求履行自身職責,確保礦井通風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礦井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