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責任追查制度》講解了針對煤礦等礦山作業中可能出現的瓦斯超限情況制定的一系列責任追查和處理措施。該制度第一條指出,有計劃停電、停風或排放瓦斯而引發的瓦斯超限不屬于事故范疇,但要求提前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確保排放結束后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且記錄完整。第二條規定凡出現瓦斯超限均需按事故分析追查,確定事故原因并處理責任單位和個人,同時需要制定防范措施避免類似事件重演。第三條明確了不同濃度范圍內的瓦斯超限實行分級追查處理機制:當瓦斯濃度達到1.5及以上時,由分公司安監部主持追查處理;濃度介于0.8至1.5之間的采掘工作面瓦斯臨界狀態,則由項目部(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析;濃度低于0.8的超限事故,由值班項目部(礦)領導或通風副總負責處理。所有情況下,都需要制定相應防范措施。
《瓦斯超限責任追查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以及涉及瓦斯管理的相關企業,尤其是存在瓦斯隱患的地下礦山企業。此制度為這些企業在面對瓦斯超限問題時提供了明確的責任劃分與處理流程,有助于規范內部安全管理,提高應對瓦斯風險的能力,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企業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對于參與礦山設計、建設和運營的企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以及一線操作人員來說,了解并遵守這一制度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