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講解了瓦斯監控室的工作規范,強調了全天24小時必須有人值班,并且不得進行與監控無關的活動。該制度描述了發現井下瓦斯超限時的應急處理措施,即必須立即匯報相關領導并做好詳細記錄。文中還提及瓦斯監控人員要對每班次的監控情況進行記錄,若有事外出需請假并安排接班人員。當井下瓦斯超限時,需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查明原因的同時做好記錄工作。此外,制度規定非值班人員禁止擅自進入機房,同時要求保持機房內的清潔衛生狀況良好。對于微機或井下探頭出現故障的情況,必須請示礦領導,并隨時向相關部門匯報,確保故障處理過程有跡可循。
《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尤其是涉及到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的各個崗位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監控室工作人員、值班領導以及負責設備維護的技術人員等。這些人員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嚴格遵守本制度的規定,以保障煤礦作業的安全性,預防因瓦斯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確保整個生產流程的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