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把鉤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信號把鉤工在確保礦井運輸安全方面所承擔的具體職責與操作規范。該文件強調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知并準確無誤地發出信號。文中提到工作前需詳細檢查擋車器、擋車欄及安全保護裝置,以確保這些設施處于靈敏可靠的狀態。規定擋車裝置應在非使用時保持關閉,提放車輛時才可打開,并且每次提放車前必須檢查各連接裝置是否牢固可靠。為保證礦車的安全性,信號把鉤工還需負責礦車的日常檢查,任何不符合標準的礦車或裝車情況均不得投入使用。此外,信號把鉤工需要在上、下車場倒車時謹慎操作,確保動作迅速且正確,維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防止脫鉤或掉道現象的發生。信號傳遞要求清晰及時,遇到異常情況能立即采取措施停車并保障自身安全。同時,信號把鉤工還要定期檢查掛鉤地點周圍的環境安全,清理巷道,保持水溝暢通,確保所有安全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崗位紀律要求嚴格,禁止脫崗、串崗或打瞌睡,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一旦發生事故,上下把鉤工應與司機協同合作,停穩絞車并處理好事故現場,待斜井內人員全部撤離后,再進行后續物件運輸。
《信號把鉤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及其他涉及地下礦山運輸作業的企業單位。特別是那些依賴于井下軌道運輸系統的礦山,如金屬礦、非金屬礦等。該制度主要針對從事井下運輸信號指揮工作的把鉤工群體,包括但不限于主副井口信號員、中間水平信號員等崗位。此文件旨在為這些一線工作人員提供明確的工作指引,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礦山運輸過程中的人員與設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