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工崗位責任制》講解了維修工在礦井設備維護和保養方面的重要職責以及相關考核標準。該制度強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要求維修工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安全生產指令文件精神。維修工需負責全礦生產系統所有設備的檢查、維修與保養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門確保設備完好無損。他們參與制定檢修保養計劃,發現并處理設備故障隱患,避免影響安全生產。此外,維修工還需承擔機電設備的技術改造任務,提高能效和生產效率,減輕職工勞動強度,同時為使用部門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制止糾正違章操作。按照輕重緩急合理安排維修安裝工作,及時排除故障并做好記錄,嚴格執行規定防止帶電作業,保證自身及其他人員安全,妥善保管維修工具配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維修工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礦井維修崗位人員。具體來說,包括但不限于煤礦、金屬礦山等各類礦井中從事機電設備維護工作的專業維修人員。這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此責任制中的各項規定,以確保礦井內所有機電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保障礦山生產活動的安全性和連續性。通過明確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有助于提高維修工作效率和質量,減少因設備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從而保護礦工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