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通風工作在確保礦山安全運營中的重要職責和具體要求。該文件描述了通風工必須按照規程負責局部通風系統的管理,包括保證通風質量達到標準化水平,掌握當班的通風設施、風量、瓦斯變化及放炮情況等細節。文件還明確了通風工需要及時調整風筒到工作面的距離,并根據煤巖情況延接風筒,防止超距現象的發生。對破損風筒要及時修復并依據標準粘補,報廢風筒應按規定回收,避免亂丟亂放。為保障工作面有充足的新鮮空氣供給作業人員,文件強調風筒的安裝要平直且緊穩懸掛,杜絕不符合規定的連接方式。同時,要求通風工保持管轄范圍內風門緊閉狀態,定期觀察風筒狀況,一旦發現問題立即反映并修理。此外,通風工還需嚴格遵守礦內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熟悉自身業務內容,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通風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及其他非煤礦山企業中從事通風工作的員工。它為這些行業的通風工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和行為規范,確保他們能夠在日常工作中遵循正確的操作流程,履行好自身的安全責任,保障礦山內部環境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減少因通風不良引發的各種安全事故風險。這一責任制不僅有助于提高通風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也為整個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