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科科長防突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物管科科長在煤礦安全生產領域,特別是針對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方面所承擔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明確了物管科科長需要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以及防突設計要求,制定并落實關于防突設備和材料的年度、季度及月度計劃。文件指出,物管科科長負責按時完成這些物資的采購任務,確保防突工作的順利進行,并強調要嚴格控制防突設備和器材,確保它們專項專用,避免挪作他用。此外,文件還提到物管科科長應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實際情況,及時解決防突設備及器材供應中出現的問題,對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或不合理使用情況,要及時糾正或處理退貨。
《物管科科長防突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中的物業管理部門,特別是那些涉及煤礦井下作業的單位。它為物管科科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在防突工作中的職責,確保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該責任制不僅適用于大型煤礦企業,也適用于中小型煤礦企業,旨在通過規范物管科科長的行為,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減少因管理不善導致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