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隊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通風隊副隊長在煤礦企業中承擔的重要安全生產職責。作為分管業務內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該職位在隊長領導下負責“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具體包括組織實施相關安全技術措施和工作計劃。文件詳細描述了副隊長需要安排井下管路吊掛、巷道沖洗、隔爆水槽安設、煤層注水及自動化水幕安裝等防塵工作,并確保這些工作按標準檢查驗收。此外,文件還說明了副隊長負責井下通風系統的調整、通風設施的安設與維護、局部通風設備的安裝。文件指出副隊長應參加通防例會,深入現場排查隱患并安排礦井通風防火工作。文件明確了副隊長需監督瓦斯建點計劃執行情況和通風隊人員勞動紀律,組織探險、恢復通風、排放瓦斯等現場安全管理活動。最后,文件強調副隊長在隊長外出期間代行其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所有“一通三防”問題及時整改并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標準。
《通風隊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通風隊副隊長及相關管理人員。它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尤其適合那些需要深入了解并具體實施“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工作人員。通過對該責任制的學習和應用,相關人員能夠更好地掌握通風系統管理、防塵措施落實以及現場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從而提高整個礦井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