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科科員職責與處罰條例》講解了通風科科員在礦井安全作業中承擔的具體任務以及相應的處罰措施。該文件詳細描述了科員需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一通三防”的技術業務工作,包括編制相關作業規程和安全措施,并制定儀器、儀表及材料計劃。文件強調了對作業規程和措施進行嚴格審核的重要性,未認真審核將面臨罰款。此外,文件提到協助組織本科人員的技術培訓,確保技術資料的準確收集和分析,對于資料整理不清晰的情況明確了處罰金額。文件還涉及參與編制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及時更新各類圖紙,編制反風措施和演習總結報告,以及完成瓦斯等級鑒定報告等內容。科員還需負責按時上報測風旬報、月報和粉塵測定報表,并定期送檢儀器儀表,未能按時完成上述工作的將被處以相應罰款。文件特別指出,科員需要深入現場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匯報,未按規定執行者將受到不同程度的經濟處罰。
《通風科科員職責與處罰條例》適用于煤礦等礦業企業中的通風科部門,旨在規范通風科科員的工作流程和行為,確保“一通三防”工作的順利進行。該條例不僅為通風科科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還通過設定具體的處罰措施,強化了責任意識,提高了工作效率。這有助于保障礦井的安全運行,減少安全隱患,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同時,它也適用于參與礦井安全管理的相關技術人員,幫助他們理解并遵守通風管理的各項規定,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