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瓦斯部副部長崗位責任制》講解了通風瓦斯部副部長在煤礦安全生產中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該制度強調副部長需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上級的安全法規及相關指令文件,確保遵守煤礦“三大規程”。文檔描述了其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一通三防”安全及通風工程質量工作,確保這些方面的工作順利進行,不影響采掘生產。組織職工完成礦安排的任務和本隊的各項工作是其重要職責之一,通過深入井下查找隱患,反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并及時采取措施處理發現的隱患。此外,還負責組織職工開展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達到相關標準,同時督促抓好材料管理,避免浪費現象的發生。為了保障全隊的安全及生產工作,副部長需要參與24小時輪流值班,并且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8次。
《通風瓦斯部副部長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通風瓦斯管理部門,尤其是擔任通風瓦斯部副部長這一職位的人員。對于這些人員來說,明確自身職責有助于更好地履行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使命,從安全管理到任務執行,從隱患排查到資源節約等多方面入手,為煤礦企業的穩定運行提供堅實的保障。同時,也適用于指導基層管理人員了解和監督通風瓦斯部副部長的工作范圍與要求,確保各項規定得到有效的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