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總支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團總支書記在安全生產方面應承擔的具體職責。該文件闡述了向全礦青年團員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重要性,強調根據黨總支的中心工作開展相應任務。描述了幫助基層支部書記進行青年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青年能夠自覺按章辦事,推動全礦安全生產。解釋了需要了解和掌握礦井一般生產知識、作業規程和操作標準,并且通過抓好青年安全監督崗,落實“霍煤青監崗章程”,督促安排各類青監崗員正常開展工作,解決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實際問題,做好對違規行為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安監部門的工作。說明了要組織青年學習安全技術知識,舉辦青年技術比武活動,培養一批技術過硬的青年骨干隊伍,為安全工作盡職盡責。指出團總支書記要參與每周安全辦公會議,完成相關指標,并對聯點隊組負有安全教育聯責的責任。
《團總支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內部共青團組織及其負責人。特別是針對那些從事煤礦生產的單位中,負責青年工作的團總支書記。這些人員需要按照此制度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保障青年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得到提升,確保整個礦區的安全生產秩序穩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