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資料管理制度》講解了通風資料管理的具體要求和措施。該制度強調設置專人負責通風內部資料的管理,保管員需對資料熟悉并掌握相關技術如繪圖、打印和寫作等。制度明確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外借或轉借資料,并對不同類型的資料提出分類及期限管理的要求。例如,通風瓦斯日報表和圖紙保存兩年以上,瓦斯抽放日月季報保存三年以上,非重要文件及記錄存一年以上,而重要文件與監控數據則要保存五年以上。對于不用的資料,規定必須經過主管部門領導審批才能銷毀或刪除。計算機內存放的軟件資料也需嚴格保管,禁止私自外發,同時計算機外的資料應使用文件柜存放且鑰匙由資料員保管。為確保保密性,通風部門需建立保密制度,重要文件須經領導批準才能對外透露。
《通風資料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通風資料管理的行業和企業,尤其是煤礦、金屬礦等礦業領域以及任何存在通風安全需求的企業。這些單位中的資料管理人員、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嚴格遵守該制度的規定,以保障資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此外,它也為企業的管理層提供了規范化的管理依據,確保企業在通風資料管理方面符合相關規定,維護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