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檢員處罰制度》講解了瓦檢員在礦井工作中的各項行為規范及違規后的處罰標準。該制度強調了班前會的重要性,遲到和缺席將分別處以5元和10元罰款;同時規定了瓦檢員在井下作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如睡覺被查到將罰款200元,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給予更嚴厲的處罰。制度還明確了瓦檢員需待所有工人撤出后才能離開工作地點,提前離崗視為脫崗,每次罰款20元。對于記錄填寫方面,要求瓦斯記錄牌板、日報、臺帳與記錄本保持一致,不符或未填者罰30元,字跡不清罰20元。交接班時需在現場進行并做好記錄,否則面臨相應罰款。對于通風管理,要求局部通風機開停到位,風筒堆放整齊,破損及時修補,違規均有具體金額的罰款。制度中提到瓦斯超限時應停止作業并處理,否則罰30元。此外,瓦檢員還需負責特定范圍內瓦斯探頭及其傳輸線的監管,并按時匯報井下瓦斯情況,漏檢、假檢將受到處罰。請假制度也做了明確規定,包括每月請假天數限制及請假流程。
《瓦檢員處罰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的瓦檢員崗位,旨在規范其工作行為,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此制度不僅針對瓦檢員日常工作中的基本操作和紀律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而且通過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確保每位瓦檢員都能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它特別適合那些需要嚴格控制瓦斯濃度、確保通風系統正常運行以及維護井下安全環境的礦山企業。該制度有助于提高瓦檢員的責任意識,減少因人為疏忽導致的安全事故風險,對整個礦業行業的安全生產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