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辦公室崗位責任制》講解了許可證辦公室工作人員需要認真貫徹學習煤炭法、安全生產法、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以及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確保所有活動符合國家和省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該文件描述了建立健全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保證依法辦礦,并強調優化煤炭資源配置與合理開采利用,改善煤礦安全生產條件。文中指出需熟悉礦井的開拓部署及采掘接替情況,監督所屬煤礦在劃定范圍內進行采礦活動,確保各大系統達到安全標準。同時,強調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特別是對于各礦礦長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及資格證獲取工作。此外,還明確了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年檢、能力變更以及證件換發的組織協調工作的職責,參與環節能力核定,檢查礦井生產系統和各類安全設施的運行狀況,并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有權責令停產整頓或建議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最后,文件提到要做好煤炭生產許可證相關資料的整理、建檔和備案工作。
《許可證辦公室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許可證辦公室工作人員,這些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參與許可證管理、監督執行以及資料管理的專業人士。它為上述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幫助他們了解自身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確保每一項工作都能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規有序進行,從而促進整個煤炭行業健康、安全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