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監控系統管理制度》講解了瓦斯監控室的值班制度,規定每班至少有1名值班員,并強調值班人員需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不得擅自變更測點定義。文中描述了值班員的工作職責,包括監視終端信息、記錄運行狀態、填寫日志以及跟蹤瓦斯變化異常地點等任務。該文還指出,值班員應配合監測工進行系統調整,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主機,確保主機不使用帶病毒的存儲設備。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和通風調度被要求通過終端了解隧道通風安全情況,分析研究監測信息以掌握瓦斯變化規律。此外,《瓦斯監控系統管理制度》提到監控室獲取的技術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事故狀態記錄則需長期保存,同時建立詳細的圖紙、臺帳及報表,如安全監測設備布置圖、斷電點控制接線圖、故障登記表、檢修記錄表、巡回檢查記錄、運行日志、日報表和使用情況月報季報表等。最后,文件強調了安全監測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獲得資格證才能上崗。
《瓦斯監控系統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及其他存在瓦斯風險的地下工程項目。具體來說,它為所有涉及瓦斯監控管理的工作人員提供了指導方針,包括但不限于監控室值班員、監測工、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總監以及通風調度人員。這些人員需要依據此制度來確保日常工作的合規性和安全性,從而有效預防和應對可能發生的瓦斯事故。該制度也適用于負責制定和審核相關技術資料與報告的管理人員,他們需要根據制度要求準確無誤地完成資料的整理、歸檔和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