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廠副廠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洗煤廠副廠長作為洗煤廠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對洗煤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該文件強調副廠長必須熟練掌握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組織生產。文件中詳細列舉了副廠長的崗位職責,包括積極配合洗煤廠廠長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組織洗煤廠生產、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協助廠長主持相關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制定生產計劃、落實檢修任務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實施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事故與“三違”分析、進行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現場檢查消除隱患、及時組織指揮事故搶救搶修并按規定上報、外出期間明確專人代行職權以及杜絕“三違”現象等。此外,還明確了副廠長在責任追究方面的規定,如違章指揮工人或強令冒險作業、對工人屢次違章不制止、對事故預兆或隱患不采取措施、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等情況將受到處分;發生事故時未及時報告、偽造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干涉調查等情況也將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未及時排查隱患或隱瞞謊報隱患、未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因設備檢修問題導致事故、決策失誤造成傷害損失、未按規定檢查、外出期間未明確代行人及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等行為,副廠長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洗煤廠副廠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洗煤廠這一特定行業領域中的管理層人員,特別是擔任副廠長職位的管理者。該文件為洗煤廠副廠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幫助其了解自身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和義務,確保能夠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管理職能,保障洗煤廠的安全生產秩序。通過這份文件,洗煤廠副廠長可以更好地組織協調內部資源,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時也能有效規避因管理不當而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