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單位人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機電管理科及機運工區、安監科、調度中心、供應科和財務科在礦井防治地質災害與水災方面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描述了機電管理科需負責救災物資準備、排水設備選型購置與維護、制定清倉計劃、填報井下排水系統圖,以及編制設備需用計劃等任務;安監科要貫徹執行相關制度并對采掘生產中的地質災害防治實施監督檢查,進行隱患排查治理,組織培訓并開展宣傳教育工作;調度中心掌握出水情況并有序處理水害隱患,參與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實施,并負責組織水災演習;供應科嚴格管理防治水材料設備采購,保證搶險物資儲備充足且妥善保管;財務科則需要認真執行安全政策及相關規定,確保資金支持到位。
《相關單位人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涉及礦井防治地質災害和水災工作的多個部門,包括機電管理科及機運工區、安監科、調度中心、供應科和財務科。這些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應依據此文件明確自身職責,共同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確保在面對地質災害和水災時能夠迅速響應并有效應對,減少事故風險,保護職工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