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應急救援制度》講解了路天煤礦為了加強自身對水害的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在礦井發生水害事故時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及國家財產損失而制定的一系列詳細措施。當井下工作人員發現水情后,要立即向調度室報告突水地點及水情,并通知周圍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或升井,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分析透水原因。調度室接到報告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水害情況確定撤離路徑并通知相關人員撤離,向上級匯報情況。根據水害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級別并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由總指揮啟動救援預案并組織首次應急會議布置救災命令。在應急救援期間,指揮部需隨時掌握救災進展,總指揮可根據救援情況召開后續會議調整方案解決遇到的問題。各救援小組按職能配合現場指揮部進行搶險救援,組長負責指揮并向指揮部匯報進展。技術組與搶險救援組協同進行事故評估劃分區域,共同研究制定方案和安全措施。整個救援過程中遵循人員救助優先的原則,在力量不足或事態擴大時及時向烏海能源公司及地方政府請求協助。
《水害應急救援制度》適用于路天煤礦內部所有員工以及參與該煤礦水害應急救援的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井下作業人員、調度室工作人員、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等。對于從事煤炭開采尤其是存在水害風險的礦井企業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它不僅為這些企業提供了應對水害突發事件的具體操作指南,還強調了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機制,有助于提高整體應對災害的能力,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