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班組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通風班組長在施工現場擔任安全第一責任者的角色,負責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施工和安全管理。班組長必須掌握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熟悉避災路線,合理組織施工以確保安全。職責包括:保證班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作業前檢查工作地點,處理隱患;協調各工種的工作;根據煤礦標準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帶領全班學習安全技術措施;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意識;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止不按章作業的行為;落實勞動安全競賽等活動;及時匯報設備問題;險情發生時命令工人撤離;檢查通風設施保證系統穩定;杜絕違章現象。責任追究條款詳細列出了班組長因違規行為可能面臨的警告處分甚至刑事責任,如違章指揮、忽視事故預兆、不執行監察指令等;還規定了未認真貫徹規程、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失誤、未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未及時組織安全教育、工程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決策失誤、頂板情況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未采取措施、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不具備條件仍安排工作、事故調查中弄虛作假等情況下的直接責任。
《通風班組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通風施工現場,尤其是針對通風班組長這一關鍵崗位。該文件為通風班組長提供了明確的職責指導和責任追究依據,旨在保障煤礦通風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工程質量。適用于所有從事煤礦通風施工的單位和個人,特別是那些直接參與現場管理和施工組織的人員,如通風班組長及其下屬員工。通過明確職責與責任,文件有助于提升整個行業內的安全生產水平,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煤礦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