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調度員職責與處罰條例》講解了通風調度員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具體工作內容和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該文件明確了通風調度員需及時了解并掌握一通三防的工作動態,負責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調度,確保煤礦井下通風、防塵、防火、防瓦斯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它描述了通風調度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對擅離職守者處以200元罰款的規定。文中指出通風調度員需要接受瓦斯員的檢查匯報,并做好記錄,未按要求記錄將被罰款100元。此外,還強調了通風調度員要監督檢查瓦斯員填寫臺賬與記錄手冊的一致性,一旦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為了熟悉井下現場情況,掌握一通三防狀況及瓦斯變化,文件要求通風調度員經常深入井下現場,了解礦井通風、防塵系統和避災路線。最后,文件規定由通風調度員編制瓦斯日報表,并按時發放到相關領導及科室,未能執行者也將面臨100元的罰款。
《通風調度員職責與處罰條例》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通風調度員及其直接上級管理人員。對于從事煤礦井下作業的企業而言,該條例為通風調度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嚴格按照規章制度操作,保障礦井的安全運行。通過詳細規定通風調度員的具體職責以及違反規定的處罰措施,有助于提高通風調度員的責任意識,減少因人為因素導致的安全隱患,從而提升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