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掘隊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生產副隊長在工區安全生產中的職責與具體要求。生產副隊長作為工區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現場管理工作,必須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該文檔強調了副隊長需熟悉各工作現場地質情況、技術規程及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嚴密地組織生產。文中詳細列明了副隊長的具體責任,包括協助區長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合其他干部工作;帶領職工遵守掘進作業規程,了解巷道空間關系及相關生產系統;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施工,制止“三違”行為并及時匯報;堅持跟班作業,確保執行規章制度,做到隱患不消除不生產;對事故隱患采取措施處理,出現重大隱患時停止施工并采取應急措施;發生事故時及時匯報并組織處理;積極整改各級檢查人員指出的問題;努力提高工作面單進;嚴格遵守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守則,做好交接班檢查驗收并分析本班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普掘隊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從事井下挖掘工作的普掘隊副隊長崗位。此文件特別針對那些負責一線生產管理,需要直接參與和監督掘進工作面日常生產的管理人員。它為這些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確保他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夠有效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保障礦井生產安全,降低事故發生率,保護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