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隊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煤礦區隊技術員作為本工區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第一責任者的職責和要求。該制度規定技術員需熟練掌握并依法經過培訓獲得安全資格證,確保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并按質量標準化要求組織和監督安全生產。技術員要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編制修訂作業規程和技術文件,深入現場解決技術問題并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此外,還要負責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推廣新技術新工藝,總結經驗教訓,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按時完成臨時任務,并杜絕“三違”現象。在責任追究方面,明確規定了技術員在違章指揮、忽視工人屢次違章、對事故隱患不及時處理以及偽造或破壞事故現場等行為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警告處分、降級直至開除等紀律處分,甚至刑事責任。
《區隊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區隊技術員崗位人員。具體而言,它為煤礦企業中負責掘進工作的技術人員提供了詳細的職責范圍和行為規范指導。此制度旨在確保這些專業人員能夠依法依規履行其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職責,從而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通過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也強化了技術員遵守規定的自覺性,以減少因技術決策失誤或未及時采取措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風險,確保礦井本質安全型建設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