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煤礦生產技術組織與管理的第一責任者——生產(技術)科科長的職責范圍及要求。該文件強調,科長需熟練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并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文件詳細列出科長的具體職責,包括協助副礦長和總工程師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制定科室崗位責任制和管理制度、編制采掘接續計劃以確保礦井正常運作、負責工程質量檢查驗收以及推廣新技術新設備等。此外,科長還需深入現場解決問題,并參與災害預防演習。文件還規定了科長在事故處理、資料上報和技術檔案管理方面的責任。責任追究部分明確了對科長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將予以警告、降級直至開除或刑事責任追究。
《生產技術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各類煤礦企業中擔任生產技術科科長的管理人員。此文件特別針對那些負責煤礦生產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專業人士,旨在指導他們如何履行自身職責,確保煤礦生產過程中的技術規范和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執行。同時,它也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管理層,幫助他們了解科長的具體工作內容及其應承擔的責任,從而更好地監督和支持相關工作,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