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廠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講解了石料廠為了全面貫徹執行安全責任,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而特制定的制度。該制度詳細劃分了職責,廠長負責組織制定全廠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考核落實情況;安全標準化辦公室安全科則負責匯總分析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及目標指標落實狀況,并對全廠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目標指標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提供原始依據供廠長考核使用。在內容與要求方面,規定了安全責任考核按月度進行年終總結,由安全科根據結果提出獎懲意見,經過分管安全副廠長審核同意再由廠長批準實施。明確了全廠安全生產實行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各級各部門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且安全責任需要明確內容時間及考核標準的獎懲辦法。同時強調了各級領導、全體員工以及各職能部門須對其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項目負責。針對因管理不到位或違章指揮、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導致直接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火災爆炸或重大傷害事故的情況,除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處罰外,相關部門班組的主要負責人要承擔一定責任。同樣地,年度內發生輕傷事故、火情、一般設備事故(責任事故),相關部門班組主要負責人也需承擔責任。年終部門和全體員工會進行年度安全總結,結合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書進行年度考核,依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兌現。
《石料廠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適用于石料廠內部各個層級與部門,從最高管理層到一線員工均需遵循此制度。它不僅適用于安全管理專職部門如安全標準化辦公室安全科,更涉及到生產、后勤等所有參與石料廠運營的部門。對于那些希望強化自身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確保作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石料廠而言,本制度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和行為準則,有助于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高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