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選隊防塵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防塵工在保障生產安全方面所應承擔的具體職責和要求。該文件強調了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執行,要求防塵工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并加強業務學習和安全知識培訓,以提升自主保安和業務保安能力。對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并直接負責所清洗巷道及接設和維護的防塵設施質量。在操作過程中,防塵工必須嚴格按照技術操作規程進行隔爆設施、防塵設施以及防塵管路的安裝與維護,確保其質量符合規定標準,同時做到文明施工。日常工作中需按要求巡視防塵設施使用情況和巷道管路狀況,及時發現并處理隱患問題,做好詳細記錄。此外,防塵工要愛護各類安全設施、設備、防護用品及其使用的工具器械,避免損壞或丟失。鼓勵防塵工積極參與技術革新,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文件還指出,所有防塵工必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且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踐行“三不生產”和“三不傷害”原則,拒絕違章指揮并制止他人違章行為。最后,按時參加班前會、班后會和每周的安全大會,認真完成隱患排查、質量標準化及文明生產工作。
《篩選隊防塵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中的防塵工崗位,尤其是那些從事井下防塵設施安裝、維護和巷道清潔工作的人員。該制度為這些一線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責任范圍,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正確的操作流程,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此責任制不僅適用于現有員工,也適用于新入職員工的培訓指導,使每一位防塵工都能清晰了解自身的安全職責,為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