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掘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普掘隊隊長在礦黨政領導下,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及法令,并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確保按照“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原則組織掘進工作。文檔描述了建立和完善工區安全管理制度的具體要求,包括細化安全責任、量化考核標準和硬化管理措施,以提高執行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此外,它強調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每周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的重要性,以傳達上級精神并落實隱患排查工作。文檔還規定了對職工進行技術和業務培訓的要求,確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需持證上崗。同時,要求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地方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向職工如實告知工作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該文件指出必須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情況,定期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并記錄發現的問題。普掘隊隊長還需按時完成或超額完成掘進計劃和其他任務,管理人員需經常下井查找隱患,并對使用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最后,文檔提及堅持事故分析制度,對新工藝、新技術等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做好井下工業衛生和文明施工,以及跟蹤幫教“三違”人員。
《普掘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普掘隊隊長及其直接下屬團隊成員。這一文件明確了普掘隊隊長作為基層安全管理核心角色的責任與義務,不僅適用于日常生產活動中指導員工遵守安全規范,也適用于應對突發情況時的應急處理。通過詳細規定從法律法規遵循到具體操作層面的安全要求,該文件為確保煤礦掘進工作的安全性提供了全面的指引。這使得每一位參與其中的工作人員都能清楚了解自身職責,從而共同維護礦區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