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管理及礦井停產檢修規定》講解了礦井設備的更新、選型、采購流程,詳細描述了從設備規劃到最終報廢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該文件強調了設備更新改造計劃的重要性,要求各礦根據現有設備的安全、技術、生產狀況制定合理的更新方案。針對設備選型,《規定》指出應遵循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和服務優質的原則,并且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對于關鍵部件的選型或大型配件儲備,需要進行嚴格的安全、技術和經濟論證。此外,文件明確了新型設備和新供應商的試用程序,包括簽訂試用協議,確保試用過程中的安全措施到位以及評估報告的審查。在設備驗收、保養、安裝方面,《規定》要求依據技術協議和合同進行出廠驗收,入庫建賬妥善保管,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同時要編制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對主要設備安裝后的試運轉情況進行性能測定。關于礦井停產檢修工作,《規定》指出了這項工作的重大意義,強調了檢修工作的周密計劃與充分準備,以確保檢修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設備管理及礦井停產檢修規定》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內的各類煤礦企業。具體來說,它適用于參與煤礦設備管理的所有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設備采購人員、設備管理人員、設備維護技術人員以及負責礦井停產檢修工作的相關人員。對于從事煤礦生產的管理人員而言,本規定為他們提供了設備管理方面的指導方針;對于技術人員,則是規范設備操作、維護的重要依據;對于參與設備采購和供應商選擇的工作人員來說,它明確了選型、采購過程中應遵循的標準和流程。通過遵循此規定,可以保障煤礦企業的設備高效運行,提高礦井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