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工區區長通防責任制》講解了通防工區區長在礦井通風和防治工作中所承擔的全面責任。通防工區區長需要負責礦井通風系統的調整,確保采掘工作面及硐室風量、風速符合規定要求,并及時發現、匯報并解決通風系統中的重大問題和隱患。文件指出,通防設施的建筑安裝、管理維修和回撤工作由其負責,確保這些設施的質量與安裝位置達到標準。通防工區區長還需監測礦井風量、風速、粉塵、瓦斯情況,保證監測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不空班漏檢,確保“報表、手冊、瓦斯牌板”三者數據一致。同時,負責通風儀器儀表的維修校驗保管發放工作,定期送檢以保證現場使用的可靠靈敏性。炮泥加工以及炸藥雷管水炮泥的保管發放工作也是其職責范圍,還包括放炮器具的管理,嚴格執行藥庫管理八項制度。文件還提到,井下局扇安裝及風筒維護管理、礦井防塵系統調整等任務也由通防工區區長負責,包括防塵管路設施隔爆設施的安裝回撤、巷道煤塵沖刷及煤層注水工作,中厚煤層逢采必注,并整理相關資料。此外,該文件強調嚴格執行通防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通防調度資料室管理,要求圖牌板記錄齊全準確與實際相符。通防工區區長需審批本專業的施工安全措施和作業規程,負責采掘工作面巷道貫通預透等通風系統調整工作,進行安全監測系統的日常管理。組織人員業務知識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知識和技術水平,深入現場檢查通風設施設備,保證測塵測風測瓦斯的準確及時,確保分管電纜設備上無煤塵堆積。
《通防工區區長通防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礦井安全管理領域,尤其是涉及通風管理和防塵防爆等工作的礦區。具體來說,它為通防工區區長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和責任劃分,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此文件對所有從事煤礦開采相關工作的人員都有指導意義,特別是那些直接參與或監督礦井通風系統調整、通防設施建設維護、瓦斯監測、防塵防爆措施實施以及相關設備管理的工作人員。通過遵循該責任制,相關人員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確保礦井的安全運行。